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3-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项目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附件:1.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
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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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目录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1.《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第2.0.4、2.0.8、3.4.1、3.4.6条
2.《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 179-2012第7.1.2、7.1.5、7.2.2、7.2.3、9.0.5条
3.《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 205-2013第3.0.8、4.0.3条
4.《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06第2.1.3、2.1.6、2.1.12、2.3.1、2.3.3、2.3.4、4.1.6、4.1.8、4.1.9、4.1.13条
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16第4.2.7、4.5.4、5.0.11、7.0.1条
6.《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 149-2010第2.0.2、2.0.11、3.4.1、7.1.1条
7.《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2008第4.0.2、5.0.9、7.0.5、8.0.4、10.0.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