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落实钱江杯挂牌公示和动态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级相关厅局: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浙建〔2021〕7号),现就落实钱江杯挂牌公示和动态考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拟参与钱江杯考核认定的项目,承建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三个月内或地基与基础分部施工完成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申请钱江杯挂牌。已开工的项目应在2023年2月25日前在系统补录申请钱江杯挂牌信息。
二、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钱江杯挂牌项目的动态考核管理,对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的,或者发现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规定的考核认定条件的,要取消挂牌。
三、未申请钱江杯挂牌或动态考核中被取消钱江杯挂牌的项目,不得参与钱江杯考核认定。
附件:钱江杯挂牌操作说明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钱江杯挂牌操作说明
一、登录系统
1.申报单位登录“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企业端)—选择“法人登录”方式进入。
2.对于尚无法人账号的单位,请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gov.cn/)申请法人账号。
二、挂牌申请
1.申报单位选择进入“评标评优申请”模块,选择“钱江杯挂牌”进行录入相关信息。
2.属地主管部门登录“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选择“钱江杯挂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
三、系统技术支持
如有问题请联系0571-83731896、0571-83736951。